2021年上半年加查教师资格证认定注意事项
发布时间:2021-04-2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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加查2021年上半年中小学教师资格认定申报时间:2021年4月21日9:30-5月21日18:00,认定工作截止时间为2021年5月31日。西 藏自治区认定机构具体时间安排如下:

符合条件的申请人员在规定时间内登录中国教师资格网(https://www.jszg.edu.cn)从“教师资格认定申请人网报入口”进入申报。
注意事项
(一)各认定机构、相关单位须严格遵守疫情管控各项要求,报同级疫情防控部门同意后方可启动2021年上半年教师资格认定工作。
(二)申请认定教师资格人员应当具备良好的身体素质和心理素质,无传染性疾病和精神病史,能适应教育教学工作的需要。
(三)申请人每次只能申请一份教师资格证书,成功申领后的一年内全国范围不能再申领第二本教师资格证书。申请人在全国范围内对于相同学段相同学科只能申请一份教师资格证书。
(四)各级认定机构和其他辅助工作机构的工作人员务必严格按照相关规定和工作程序,对申请人提供的申请材料进行认真审查并存档备查。
(五)各认定机构、学校要建立教师申请认定教师资格档案并留存备查。档案材料务必齐全真实。
(六)各地(市)认定机构和其他辅助机构要组成教师资格认定教育教学能力测试专家组,认真开展对通过教育学、心理学合格的非师范教育专业毕业申请人的教育教学能力测试工作。
(七)我区网报现场确认点为各地(市)教育局教师资格认定机构和各高校毕业生就业指导部门。
(八)各现场确认点工作人员务必认真审核申请人网上填报信息及提交的各种书面材料,打印《受理凭证》并签字盖章,留存备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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